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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
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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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通常都是根据前3年的平均产值来确定补偿的标准,故而每一个地区经济水平不同,补偿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当地政府给予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偿并不能保持和现有水平持平或者是超出,那么就可以提高要求安置补偿费。 举例说明,湖南省征地的最新补偿标准显示,长沙市区一区域的补偿标准是一亩地99000元,二区域是84000元一亩地,三区域是78000元一亩地,再往下一个级别,就是呈递减的趋势,故而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看文件。 ①菜地。政府征收菜地补助费需要用地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②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计算方式一般都是根据所在地省、自治区或者是直辖市规定。 ③耕地。耕地如果被政府征收了,补偿标准就是上文所述的,按照前3年平均产值的6倍-10倍计算。假如前3年每亩地的平均产值是3000元,按照6倍来补偿就是18000元,按照10倍补偿就是30000元。
拆迁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用户支付各种补偿。一般有:(1)房屋补偿(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按平方米的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居民临时住房或寻找临时住房的不便,根据临时生活条件,根据被拆迁房屋居民的月人口给予补贴。(3)激励补偿,鼓励被拆迁房屋居民积极协助拆迁或主动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拆迁到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政策确定,由宅基地位置补偿价格、被拆迁房屋重置为新价格结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格=宅基地位补偿价格×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为新价格。《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房屋、生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签订补偿协议。
农村土地征用补偿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的文件里里可以查到,如果你们农村的承包土地要被征用,你可以去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部门要求查看相关规定。下面是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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