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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家庭不得申请办证。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由夫妻双方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可以生二胎,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还可以再生第二个孩子,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可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办理登记,符合规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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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程序 办理对象: 1、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2、夫妻离异或丧偶,直接抚养子女一方; 3、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小孩的夫妻。 办理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 2、全家户口簿。 已离异者申请时另需提供: 1、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 2、前配偶户籍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前配偶没有再批准生育的证明。 丧偶的另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女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子女随父入户的在男方户籍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 1、申请人到其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如实填写。有工作单位的,交双方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将第二项规定材料及《申请表》交双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离异或丧偶申请人交本人户籍地社区工作站),社区工作站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 3、申请人持审核过的《申请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街道在材料齐全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 4、对经核准符合条件的,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应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按照规定,针对离异、丧偶的情况,只要是在婚姻程序期间生育或者收养的一个子女,都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具体办理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按照规定,针对离异、丧偶的情况,只要是在婚姻程序期间生育或者的一个子女,都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具体办理程序: 1、由符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符合条件一方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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