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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1.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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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20.3元小时。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1、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0〕44号),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市(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除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32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0.6元/小时。 二、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6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52元/小时;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2元/小时。 三、本市(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除外)企业离岗退养人员离岗退养费、待岗人员待岗生活费最低保障线同步调整为880元/月。 四、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本单位劳动者公示所在地区2010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2、据此你公司违法
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20.3元小时。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按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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