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特别授权代理主要是指代理人享有处分委托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诉讼代理行为。比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以及提起反诉或上诉等。这些都...
解除收养关系属于特殊身份关系的解除,身份关系的解除是以是否办理解除登记手续为前提条件,如果与养父母未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与养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范本人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X。收养人X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X。与XX是夫妻。被收养人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生,住址XXXX。现住址XXXX被收养人之父XXX,男,XX年XX月XX日,住址XXXX解除收养关系的理由:收养人XX、XX夫妇于XX年XX月XX日在自家门口收养了弃婴(男),后取名为XX。经有关部门同意登上了。从此,XX与XX、XX夫妇成立了养孙子与养祖父母关系,至今已有15年多。后,XX查找到了亲生父亲XX(母亲离异),就回到其亲生父身边生活至今。现双方收养关系形同虚设,经协商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依据《》的有关规定,协议如下:一、收养人XX、XX与被收养人XX经协商同意自愿解除收养关系,该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二、解除收养关系后,双方互不干涉各自的事务,养孙子与养祖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随之解除。三、没有其他争议。被收养人:(签字)收养人:(签字)被收养人之父:(签字)时间:年月日。
收养关系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有关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也会发生相应的变更。1、人身关系方面的变更:(1)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拟制血亲关系消除,因收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2)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须由双方协商决定。2、财产关系方面的变更:(1)收养关系解除时,养父母与养子女因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仍归该方所有,养子女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所得的财产,有权带走。(2)收养关系依生父母要求解除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付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不得要求补偿。(3)收养关系解除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对由其抚养长大的成年养子女,有要求给付生活费的权利。(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不可以结婚。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者才能登记结婚,虽然当事人之间无血缘关系,但是在法律意义上仍然是兄妹关系。必须先解除其法律上的兄妹关系,并证明确无血亲,才可以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