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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尽职调查对于收购方来说,要购买一个资质,首先要看目标公司的资产、财税、债务等相关情况,比如是否正常缴纳税费是否存在银行贷款是否有未付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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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将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权。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 股权出质流程包括: 1. 可以申请股权出质的企业类型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证件。 3. 现场材料提交,携带齐所有提交的材料,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 借款人向贷款机构申请股权质押贷款,并提供相应的贷款资料。 2. 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同一合同中的担保条款。 3. 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应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注: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 4. 贷款机构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发放贷款。法律依据《公司法》。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 公司签署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股权转让与非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进行。有些国家的法规还明确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也经常发生,尤其是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则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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