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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
不会扣工资的 1.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2.尽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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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预防管理期间企业停止生产的,工资支付在停止生产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工资支付周期的,工人不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按当地有关规定支付生活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假日和假日的话,最近的工作日必须提前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是周、日、小时工资。
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一)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资金全额发给。 (二)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全额发给。 (三)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工作年限满二十年及以上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
1、因受疫情防控影响而不能上班得职工,企业应当支付报酬。 2、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的工作报酬,劳动合同不能解除,到期的应当续延。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对于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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