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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都不尽相同。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晚婚后生育或者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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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产假158天。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应当增加产假60天,并给予男方7天的护理假。增加增加.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发放,福利待遇不变。 国家规定的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女职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2、难产,产假增加15天; 三、生育多胞胎,每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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