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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工资约定必须以劳动合同为依据,如果你未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具体薪金,约定无效,可按同行业平均水平要求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所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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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在遭受工伤后申请得到的一定经济补偿。那么,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呢根据劳动者工伤程度的不同,工伤保险待遇可以分为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三大类:一、医疗康复待遇医疗康复待遇主要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伤残待遇补助伤残待遇主要包括一至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辅助器费用等等: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主要根据工伤等级的不同而有相应的补助标准,具体补偿标准可参见于《工伤保险条例(2011)》的第35、36、37条的相关规定; (2)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3)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果劳动者因工致残,要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三、死亡待遇补助死亡待遇补助主要包括: (1)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工伤保险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互助互济性是指工伤保险通过强制征收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机构在人员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对费用实行再分配,调剂使用基金,保证一个人、一个单位或一个行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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