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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2)根据《北京市生育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女方未参...
1.按现行的政策,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晚育(即女满24周岁、男满25周岁, 第一胎)的话,可申领一个月的晚育津贴。不满足晚育条件,则领取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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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北京生育津贴怎么算?北京生育津贴计算公式如下: 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北京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和领取条件如下: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2、符合北京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领取基本资料:1、《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2、《结婚证》; 3、《医学诊断证明书》; 4、身份证或军官证(配偶一方为军籍); 5、相关身份证明原件(配偶一方为外港澳台人员); 6、《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在2012年1月1日(不含)前引、流产,分娩)。【备注】:引产流产津贴只需提供上述津贴,生育津贴(包含晚育津贴)领取还需提供《婴儿出生证明》,《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北京户籍)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非京户籍)。
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条件:1。根据现行政策,凡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要求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28天假期生育津贴(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加30天生育奖励假);2、由于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出台时间,《通知》规定晚育假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3、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并在《通知》发布前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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