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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对公司的认缴出资额未出资完毕即转让股权,应履行的公司的出资义务,而与股权价格没有必然联系,影响公司股权价格的因素主要是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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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是否到位与股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经济行为,股权转让与出资是否到位没有关系,出资不到位由公司设立时的原出资股东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出资不能抽回和撤销。 股权转让交纳个人得税,是以股权转让收入扣除股权本成的差额交纳个人所得税,出资不到位不影响个人所得税的交纳。
股东对公司的认缴出资额未出资完毕即转让股权,应履行的公司的出资义务,而与股权价格没有必然联系,影响公司股权价格的因素主要是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状况、市场前景等。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包含了财产权与经营管理权,股权转让的价格与注册资本是否出资到位没有必然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资本没按时到位有麻烦注册资本没有全部到位转让股权吗?lt;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资本没按时到位有麻烦注册资本没有全部到位转让股权吗?gt;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的规定,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股东对公司的认缴出资额未出资完毕即转让股权,应履行的公司的出资义务,而与股权价格没有必然联系,影响公司股权价格的因素主要是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状况、市场前景等。
1、可以按照注册资本出资到位的情形计算股权转让价款(即问题中的“股权作价金额”),但是,约定支付全部或部分该价款的条件须是股权出让股东补交完毕欠缴的注册资本,或者约定,全部或部分该价款由受让人代为支付给公司。 2、也可以按照股东实际出资计算股权转让价款。 3、如果股权出让股东根本没有出资,则其他股东可以依法取消其股东资格,在此情形下,则不可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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