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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
房地产税征收内容有: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各类住人或存放东西的建筑物,即房屋。房产税按年征收,由房屋所有权人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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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就是有关遗产税征收内容有哪些的回答,一、遗产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所谓“遗产税”,就是对死者留下的遗产进行征税,遗产的涵盖范围不仅仅是现金与存款,还包括房产、厂房设施等固定资产,在国外也叫“死亡税”。目前,全世界大约有2/3的国家和地区征收这种税。国外遗产税的征收对象只是少数高收入阶层的人,所课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例也非常小。 遗产税可防止财富浪费;遗产税有助于激励富裕人家下一代努力奋斗。 二、遗产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哪些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应就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的全部遗产。 2、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外国公民、无国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遗有财产。必须缴纳遗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3、遗产税的纳税义务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纳税义务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履行。 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依法归国家所有的遗产,免纳遗产税。不是任何遗产都需要缴纳遗产税的。 三、如何计算计算遗产税税额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税额一应征税遗产净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遗产税的计税依据为应征税遗产净额。应征税遗产净额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的遗产总额,扣除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的项目并减除允许在应征税遗产总额扣除的金额和免征额后的余额。 另外,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2、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个人房产税征收有哪些税收优惠,主要内容如下: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个人房产税免征个人房产税,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不属于免税范围。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如学校的工厂、商店、招待所等应照章纳税。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经营用的房产不免。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个人房产税,但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的房产,应照章纳税。 5、对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房地产,免征个人房产税。 8、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个人房产税。 7、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税。 (2)损坏不堪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个人房产税。 (3)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个人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个人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做相应说明。
1、房地产税收是指国家通过税务机关,或由税务机关委托通过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向负有房地产税缴纳义务的纳税义务人征收有关房地产税赋的国家行为。 2、房地产税收行为是一种国家行为,国家税务机关,或受国家税务机关委托的国家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都只是代表国家代行房地产税收行为,或者换句话说,国家的房地产税收行为是通过或借助于国家税务机关和有关的房地产行政管理机关实现的。土地是国家资源,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只有国家才有权选择或实施房地产税收行为,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实施房地产税收行为。国家行使着土地资源的最终的管理权限,国家通过对土地、不动产及附属的财产以及其生产、经营、流通过程的税收征管,使国家财政得以相应保证,这是国家权力的体现和反映,是国家存在的基本要求,所以也只有国家才有资格和能力来进行房地产税收的征收、管理。税收也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依照税法规定,凭借国家的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3、房地产税收不是一个独立的税种.而是房地产业务所涉及的诸多相关税种的总称,具体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契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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