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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务融资主要有两种:1。直接融资。是指资金短缺的单位直接与资金盈余的单位协商借款,而不是任何金融中介机构,或者通过证券和合资进行。公司融资资金融通,如公司债券、股票、合资经营、公司内部融资等。间接融资是指以金融机构为媒介的融资活动,如银行信贷、非银行金融机构信贷、委托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贷款等。直接融资方式的优点是资金流动快,成本低,受法律限制少;缺点是对交易双方的融资和投资技能要求高,有的要求双方见面才能成交。二是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相比,间接融资可以通过金融中介充分利用规模经济,降低成本,分散风险,实现多元化负债。但是,直接融资是发展现代化大企业、筹集资金必不可少的手段,两种融资方式不能废除。
公司增资的类型: 1、以债转股的形式增资; 2、自有资金增资,新增部分的资本来源于公司的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 3、原股东增资,由公司原股东追加的出资作为公司的新增资本; 4、新股东增资。
外资企业类型有以下四种: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也称为股权式合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也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资企业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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