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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先补办结婚证。具体手续是: 一、协议离婚: 1、双方自愿离婚,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2、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诉讼离婚: 1、一方写好起诉状,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向对方法院起诉。 2、法院在确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 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是94年2月之后没有办理结婚证而在一起生活的就不属于事实婚姻,只是属于同居。现在的法律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法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处理。如果是事实离婚要就可以起诉到要求离婚,但是如果不是而是一般的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要求都可以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如果是涉及财产或者孩子的、的纠纷就可以起诉到法院。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关系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同时,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此间,我国不承认事实民法典律效力。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法律上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所谓的事实婚姻离婚,也就是说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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