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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 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
根据规定南京市户口迁移政策标准如下: 市内迁入;市内迁出;市外迁入;市外迁出。市外迁入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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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核对所有使用过身份证的资料后,对没有用的或者用处不大的那个户口去派出所进行注销,也便于公安机关管理。若用要注销的户口办过身份证,注销户口时让派出所给你开具张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以备以后使用。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房产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1,户口迁移分四种情况:市内迁入;市内迁出;市外迁入;市外迁出。 2,根据《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户口迁入本市城镇,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组织部门申请,由公安部门办理: (一)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本市的; (二)被江苏省聘为大学生村官并在本市工作的; (三)属于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特支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本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四)持有《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者《南京市人才居住证》B证,在本市就业或者创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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