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拆迁还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
1、可以;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3、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1、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 2、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3、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在拆迁中,选择产权调换的,房屋被拆迁人如果自行安排住处的话,拆迁人应要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费。支付的过渡费是按每月每平方米多少钱来计算。比如被拆迁人被拆的房屋是50平米,而当地这项费用是8块的话,则拆迁人每月向被拆迁人支付400元,也可以一次性支付N个月或者一年。当拆迁人超过合同约定的还建房屋时间的,每个月支付给被拆迁人的过渡费会按一定数量提高。而每个月每平米支付的这个数值,是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房屋租金水平不同而不同。以武汉为例,如果选择货币安置,过渡费按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5元计算,如果面积小,过渡费每月不到680元,则按680元计,如果超过680元,则按实际面积计算,时限定为6个月。如果选择现房安置,过渡费的计算方法与货币安置相同,但时限定为4个月。依据拆迁条,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除房屋使用人,从逾期之月起在原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增加标准为:逾期不满半年的增加25%;逾期满半年不足一年的增加50%;逾期满一年不足二年的增加75%;逾期二年不足三年的增加100%;逾期三年以上的,拆迁人必须采取措施予以安置,不予安置的,在原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基础上增加500%。现在已经超出1年,但不足2年,我们认为应按75%算,但开发商给我们分开算,按25%,50%,75%,是否合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203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