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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厂的规定确系违反的话,即使,也是可以拿到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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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按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的目的可能是向你施压,希望你主动出辞职,那么单位可以不必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那调查张表你看看就好,尽量不要签字确认,以免单位以你存在过错为由辞退你,那样他们仍无需支付补偿金。因此,如果你短期内没有更好的方向,你大可等单位主动提出辞退,那样单位就必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在次推荐仍需按原合同支付工资。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应当依法回原用人单位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依法支付劳动者合法工资。《》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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