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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到国土局咨询,具体可详询律师或土地侵权可以起诉解决。...
土地侵权纠纷 土地侵权纠纷是指因对他人依法取得的土地权利构成侵害而引起的纠纷,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他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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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林某与丘某因土地权属发生纠纷后,申请某镇政府调处。当某镇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决定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后,林某认为此行为已侵犯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服不予受理决定,就应当按上述规定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对《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作扩大解释而非缩小解释,即:对政府作出的涉及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森林等自然资源的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不论是程序性的处理决定,还是实体性的处理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不服,都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而不能因为是程序性的不予受理决定而有所例外。
土地权属纠纷可民事诉讼吗?这个问题,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因土地权属不明、范围不清、界线不明引起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各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土地权属协议书,并应立即持协议书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确认,领取土地证书,避免反复。应当注意的是,争议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不得损害第三方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否则该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
一般属于行政诉讼。最高法院认为,“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一)项有将此类纠纷纳入行政诉讼范围的趋向,但该行政诉讼法直到2015年5月1日才实施,不能作为本案审理依据。至于此法实施后发生的法律行为产生争议是否按行政争议处理,再依据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作出判断。”本书作者在写作中也关注到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已有高院裁判文书依据上述规定认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竞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在仅签署成交确认书但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发生争议的,竞得人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通过上文对土地出让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吗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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