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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
是对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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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假释在我国刑法中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正确地适用假释,把那些经过一定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必要继续关押改造的罪犯放到社会上进行改造,可以有效地鼓励犯罪分子服从教育和改造,使之早日复归社会、有利于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现行《刑事诉讼法》对于取保候审有着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排除可能无期徒刑、死刑外的所有犯罪,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又是几乎任何一个案件。
公诉案件的撤诉申请必须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提出,必须有法定情形才能撤回起诉。主要有以下七种情况:1。没有犯罪事实;2、犯罪事实不是被告人做的;3、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4、证据不足或证据发生变化;5、被告人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承担刑事责任;6、法律和司法解释发生变化,导致不应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7、其他不应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需要注意的是,没有新的事实或证据,人民检察院不得再次起诉。新事实是指原起诉书中未指控的犯罪事实。犯罪事实触犯的罪名可以是原指控的同一罪名,也可以是其他罪名。新的证据是指撤回起诉后收集检索足以证明原指控犯罪事实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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