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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
是对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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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撤销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第一,被假释的犯人,在假释考验期限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第71条规定的先减后并得方法实行并罚。假释后经过的考验期,不得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如果前罪为无期徒刑,则将新罪所判断的刑罚与前罪的实行并罚。需要说明的是,只要是在假释考验犯新罪,即使经过了假释考验期限后发现新罪,也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第二,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按照《刑罚》第70条规定的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但假释后经过的考验期,不得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得撤销假释,只能对新发现的犯罪另行侦查、起诉、审判,不得与前罪的刑罚并罚。第三,被假释的犯罪人,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完毕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不存在数罪并罚的问题。
所谓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部分犯罪人,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因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制度。 适用假释,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一是对象条件。假释的对象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人,这是由假释的自身特点所决定的。假释是对已服过一定时期刑罚的人附条件地提前释放,只能适用于那些剥夺人身自由期限较长的犯罪人。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人,没必要或者不能适用假释。 二是实质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犯罪人。“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是指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一贯表现好,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释放后不致违法、重新犯罪。对于老年人、未成年人、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致残)而丧失作案能力者的假释,实质条件宜适度放宽。 三是时间条件。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一部分刑罚的犯罪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必须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人,必须实际执行13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因为只有执行了一定期间的刑罚,才能比较准确地判断犯罪人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是否接受教育改造,是否确有悔改表现,是否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以保证假释的效果,也才能保证法院判决的稳定性和法律的严肃性。 四是限制条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这类犯罪人,或者主观恶性大,难以改造,或者罪行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对他们假释难以保证其不再危害社会,所以刑法采取了比较谨慎的态度:不予假释。
谢文东一行人等在逗留了两天,聂天行留在南京处理一些事情没有和谢文东等人同往。峰会结束后各地老大也都匆忙乘飞机赶回各自的本部。坐在飞机上,俯视整个南京城,谢文东问道:“老雷,如果是你,会有几分把握将南洪门踢出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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