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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谁继承财产谁赡养。 2、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
老人财产继承要先看老人有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有的就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则要看老人有没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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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1、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2、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当提交监护人的十分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1、A、B老人,对自己的财产100W有着充分的处分权利。A老人在死前已经处分了自己那份,赠与给了大儿子,对于这部份,不属于遗产,属于老人在世时赠与给了他。属于大儿子的财产了。 2、B老人的行业属于遗嘱,经过公证。对于公司证遗嘱中指定的财产,需要待老人去世后,由小女继承。如B老人去世,按公证遗嘱处理。 3、B老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交给二女儿保管,这是老人的权利。如果只是保管性质,二女儿的确无权动用B的财产。但可以由B老人授权二女儿支取使用,完全可以支取用于老人的生活,医疗,护理等。 4、对于B老人,大儿子和小女儿都有赡养和照顾义务。这里不仅仅包括生活开支、医疗费用开支、还有护理与照顾的。对于此部份开销,比方说请护工等。超出B老人的收入范围内,所有子女都有义务分摊。 5、对于大儿子电话骚扰的行为,属于侵权性质。二女儿可以不用理,也可以起诉请求停止侵权。 6、综合来说,家庭内部纠纷,常常是协商为先,就算到法院诉讼,法院也是先进行调解。同时,家庭成员的纠纷,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利益这么简单,往往还伴随着亲情与感情。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想把情份发展到绝路,虽是亲人却形同陌路人。但是一味忍让并不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办法,自己的宽容,仁慈只会纵容对方的横行霸道,得寸进尺。 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人情世故角度,就本案而言,本人认为,尊重是彼此的,就算是亲人,当对方已经把亲情抛开,连老人都不管不顾,只认钱的时候。利用法律手段去提醒对方,约束对方并不是坏事。如果只是任之不理,不追究,也不想诉讼,结果只是会让对方更变本加厉,到最后忍无可忍时,还是要走上诉讼途径,也许还不用你到此时,对方已经先启动诉讼。 说了这么多,面对这样的事,要么忍,要么就起诉。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只有等到不得不面对的时候再去处理吧,也不也妨是最没办法的办法。 对于骚扰从法律层面来说,可以拉黑不理,也可以起诉。对于继承,也有可能躲不掉一场诉讼,对方启动的可能性较大。对于赡养义务,B老人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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