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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财产公证后, 妻子继承

2022-01-23
1、A、B老人,对自己的财产100W有着充分的处分权利。A老人在死前已经处分了自己那份,赠与给了大儿子,对于这部份,不属于遗产,属于老人在世时赠与给了他。属于大儿子的财产了。 2、B老人的行业属于遗嘱,经过公证。对于公司证遗嘱中指定的财产,需要待老人去世后,由小女继承。如B老人去世,按公证遗嘱处理。 3、B老人自愿将自己的财产交给二女儿保管,这是老人的权利。如果只是保管性质,二女儿的确无权动用B的财产。但可以由B老人授权二女儿支取使用,完全可以支取用于老人的生活,医疗,护理等。 4、对于B老人,大儿子和小女儿都有赡养和照顾义务。这里不仅仅包括生活开支、医疗费用开支、还有护理与照顾的。对于此部份开销,比方说请护工等。超出B老人的收入范围内,所有子女都有义务分摊。 5、对于大儿子电话骚扰的行为,属于侵权性质。二女儿可以不用理,也可以起诉请求停止侵权。 6、综合来说,家庭内部纠纷,常常是协商为先,就算到法院诉讼,法院也是先进行调解。同时,家庭成员的纠纷,不仅仅是单纯的经济利益这么简单,往往还伴随着亲情与感情。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想把情份发展到绝路,虽是亲人却形同陌路人。但是一味忍让并不是解决问题最有效的办法,自己的宽容,仁慈只会纵容对方的横行霸道,得寸进尺。 无论从法律角度,还是从人情世故角度,就本案而言,本人认为,尊重是彼此的,就算是亲人,当对方已经把亲情抛开,连老人都不管不顾,只认钱的时候。利用法律手段去提醒对方,约束对方并不是坏事。如果只是任之不理,不追究,也不想诉讼,结果只是会让对方更变本加厉,到最后忍无可忍时,还是要走上诉讼途径,也许还不用你到此时,对方已经先启动诉讼。 说了这么多,面对这样的事,要么忍,要么就起诉。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只有等到不得不面对的时候再去处理吧,也不也妨是最没办法的办法。 对于骚扰从法律层面来说,可以拉黑不理,也可以起诉。对于继承,也有可能躲不掉一场诉讼,对方启动的可能性较大。对于赡养义务,B老人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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