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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
劳动仲裁法院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情节复杂需要延长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天。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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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止结案: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标的物是其他案件的争议标的物,需等审理完毕确认权属;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裁决的;执行仲裁裁决时,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不予执行。这四中情况下法院可以以执行中止结案。一下五种情况执行终结: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被执行人(自然人)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育费的权利人死亡;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因为执行终结了,法院当然要结案。不知你问的是什么情况,你是说对方没还清钱,法院不执行了吗?如果这样的话你只要证明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再向法院申请执行,并且如果在判决的还债期间内没有还清,对方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但是如果法院不给你执行,你也没办法,要么和对方和解,要么对法院受理你的执行申请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有两种:一种是当事人申请调解的期限;另一种是调解委员会受理和调解的期限。规定的调解期限是为了保证劳动争议的及时处理,避免长期拖延。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劳动争议的调解期限一般为30天。《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劳动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工作规则》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调解期限。《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和工作规则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30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
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为15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调解协议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经调解员签字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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