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交警的开单之日起的15天内要上车管所办理或者交警大队处理掉,逾期未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
1、其实违章处罚也分为现场和非现场,若是驾驶员在现场被交警发现违章行为,那么交警都会准确的告诉驾驶员违章处理的时间,以及罚款去什么地方进行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52条规定,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因而滞纳金是按照罚款数额确定的,每天加3%,但是最终不会超过罚款数额,即最多只罚一倍的滞纳金。
上海违章处理时限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那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但滞纳金金额不会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话,车主可以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可以在机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即可,不用15日内就去处理的,但要注意尽量不要超过一个驾照的记分周期,避免一个记分周期没有及时清零而导致在下一个记分周内累计扣满12分的情况。
交通违章处理期限为1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对于行人、乘客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收取罚款。罚款应当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出具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出具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