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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初次鉴定(确认)的条件,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可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报《劳动能力鉴定表》,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
待遇的享受,有赖于合理科学的工伤鉴定。基于当事人的申请,整个工伤鉴定程序就正式宣告开始启动。不过哪些组织拥有进行鉴定的资格呢?这个我们则需要十分明确才行。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的职责范围:(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工伤鉴定程序如下: 1、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2、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3、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4、受理申请并调查核实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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