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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是共同被告。原告只起诉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复议机关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追加被告。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另一机关列为共...
1、行政单位收到行政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 2、行政单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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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如果申请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话,一般来说对于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不符合要求的,可以通知补正,规定期限内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2、但是,并没有对“不符合要求”作出特别规定,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要求,即如上所述“书面申请,注明名称、联系方式、答复方式”即可。如果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没有申请人姓名、联系方式或者信息内容”,被申请人有权要求补正,但是无权提出额外要求。提出额外要求即违反了“法无授权即禁止”的原则,应当认定为无效。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依职权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对依职权公开行为的行政复议在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个别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别是职业举报投诉人,以行政机关应当公开而未主动公开为由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申请人(公民):(姓名),性别:___,出生年月:_____,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_____,工作单位:_____,住所: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申请人(法人其他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_____,住所: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_____,住所:_____,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被申请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_____,住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_____年___月___日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现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全称) 附件: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申请人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3、证据目录清单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式三份; 4、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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