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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1、婚前男方首付离,若是登记在男方名下,共同偿还贷款的,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若是协商不成,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需要对女方还贷的部分进行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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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分割。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予均分,如果夫妻对财产份额有约定的可以根据约定。
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但由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情形,该房屋无论登记在夫妻任何一方的名下,都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予以公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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