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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时,主要有以下几种处理情况: 1.租赁合同期满,双方继续签订租赁合同。 在房屋租赁期满以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房租租赁问题重新...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处理如下:承租人要求续租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续期,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或者重新签订续房合同;一方表示不续租的,租房合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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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我做生意时装修了房子。后来生意不做租出去了。没要转让费和装修费。后来租房者(甲)在租期未到征得我同意的情况下转租给了乙。但他(甲)背着我对乙说房子是他装修的,向乙要了6000元的转让费。问:这个钱我能不能向甲要回来。如果能,又没有法律依据。虽然我同意转让,但房子是我装修的,甲怎么能以是他装修的名义收取乙转让费呢。他以欺骗的方法取得的转让费我能不能要回。1、转租是否的到你的同意;2、如果没有的到你的同意,转租无效;3、你可以要求给款
租赁合同到期房东可以选择续租,也可以选择不再将房屋继续租赁给承租人。但是如果房东将该房屋继续租赁出去时,同等条件下承租人对该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出租人应当查验所返还的房屋以及屋内物品是否符合约定或者法定的条件,如果双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视为签订了不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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