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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本标准(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一、申请人条件 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 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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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诊部、诊所的法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3)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二、医院主要负责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资格证书;(2)身体健康且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的医务人员;(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5)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以上第2—5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及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不得担任拟设立的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我国公证法第八条规定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二)有固定的场所;(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四)有开展业务所必需的资金。设立公证机构,由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颁发公证机构执业证书。现行没规定公证处的性质,就现在而言,有些公证处是行政单位,有些是事业单位,还有些是合伙性质(试验阶段)。
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情节轻微的,处以警告;超出登记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超出登记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没收非法所得,处以3000元罚款,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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