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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生活区域夜测50分贝以上,二类生活区域夜测65分贝以上,只要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的就是扰民了,属于噪音污染。如果所处的地方出现了在这些范畴之内的行为就是扰民。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1、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 2、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3、工业区,昼间65dB、夜间55dB; 4、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内河航道、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昼间70dB、夜间55dB。
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机动车噪声、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以及装潢等生活噪声,应当符合环境噪声污染控制标准。禁止从事下列产生噪声的活动:(一)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区使用高分贝音响器材,干扰周围居民生活休息;(二)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等造成环境噪声污染;(三)市区临街门面、道路、公共场地使用发电机、切割机等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四)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期间在居民区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应当连续作业并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除外。高考、中考等重大社会活动期间,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噪声控制采取临时性管理措施。
1、噪声标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2、有关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 1)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第四章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第五章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第六章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第七章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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