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老工伤可以享受到的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老工伤可以享受到的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2.不是在工作岗位上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具体的工伤赔偿标准为: (一)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六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停工留薪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被认定为六级伤残的员工应该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3、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4、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申领的材料和流程,因地区不同而有异,具体可咨询51社保网或者当地社保中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