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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是不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
所有权是不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的。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基于合同约定而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本质是一种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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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再婚有永久居住权吗如下 不是的。物权具有绝对排他性,这与身份没有关系。父子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与物权的归属是两种法律关系。 父亲没有合法的居住权。居住权,实际是物权中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权的一种表达方式,狭义时仅指使用权。物权的归属变动以登记为准,儿子独占产权的话,父亲对房子没有任何权利。不过子女对父母(含养父母)有赡养关系,如果父亲没有其他住所没有经济来源的话,你不能赶他走。那有可能构成遗弃罪。要是进行暴力驱逐,可能构成虐待罪。 再婚配偶,和你朋友没有法律关系。现在你就可以将她赶走。不过如果你不能让你父亲搬走的话(上述条件),你也不能只让再婚配偶自己走。这是因为法律规定,配偶拥有共同居住权。 当然,父亲去世之后,再婚配偶和你朋友就没有任何关系了。赶走什么的,合理合法。 中国不是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大多数情况下判例有指导意义,但绝不意味着一定与前案相同。
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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