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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住权不可以继承,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是无法进行继承的,因为居住权本身是双方订立的无偿合同,无法一直继承下去的。 《民法典》生效之后,当事人可以根据下列法律条文设立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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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是不可以对抗永久居住权的。《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当事人的居住权本来就是成立在别人拥有所有权的住宅上,双方当事人都达成了约定,并且经过了登记,居住权就确立了,不能以拥有住宅的所有权,来抵抗当事人的永久居住权的,只要居住权期满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就消失了。
再婚有永久居住权吗如下 不是的。物权具有绝对排他性,这与身份没有关系。父子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与物权的归属是两种法律关系。 父亲没有合法的居住权。居住权,实际是物权中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权的一种表达方式,狭义时仅指使用权。物权的归属变动以登记为准,儿子独占产权的话,父亲对房子没有任何权利。不过子女对父母(含养父母)有赡养关系,如果父亲没有其他住所没有经济来源的话,你不能赶他走。那有可能构成遗弃罪。要是进行暴力驱逐,可能构成虐待罪。 再婚配偶,和你朋友没有法律关系。现在你就可以将她赶走。不过如果你不能让你父亲搬走的话(上述条件),你也不能只让再婚配偶自己走。这是因为法律规定,配偶拥有共同居住权。 当然,父亲去世之后,再婚配偶和你朋友就没有任何关系了。赶走什么的,合理合法。 中国不是实行判例法的国家,大多数情况下判例有指导意义,但绝不意味着一定与前案相同。
是不可以的。房屋永久居住权是一种使用权,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才可以进行买卖,所有权指的是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房屋永久居住权不可以买卖。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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