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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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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建议你尽快与用人单位协商或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不花钱的)。
九级工伤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伤职工本人月工资×9个月(基金支付); 2、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基金支付);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用人单位支付); 4、医疗费:按100%享受(基金支付); 5、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国家规定享受,但一般不超过12个月,最长24个月,在此期间的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用人单位支付)。 6、生活津贴: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终止,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能上班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 7、住院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享受(基金支付)。 8、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费(基金支付) 9、转院费用: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享受。 10、生活护理费:依据鉴定结论享受不同待遇分完全护理、大部分护理、部分护理三个等级。完全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享受。大部分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享受。部分护理:按重庆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享受(基金支付)。 11、辅助器具费:按国家标准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基金支付)。 12、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基金支付)等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也是各9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六十四条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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