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是在公司设立时的公司章程,本人认为应该是由全体股东或者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如果是在公司设立时的公司章程,本人认为应该是由全体股东或者股东的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的,公司不能顺利分立,强行违反股东决议的,属于无效行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公司分立的,公司可以分立,但不同意公司分立的部分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由于公司的合并或分立应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后,公司分立对全体股东有效。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公司分立。不同意的股东无权依法提出退股。
股东不同意公司分立,但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不同意的股东无权提出退股,同时不能阻止分立。但是不同意分立的股东可以通过向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转让股份的方式收回出资,从而退出原来的公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326人已浏览
1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