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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了7家已经至少完成一审判决的P2P案子,从投资人的本金剩余情况来说,平均还剩下43%,从调查到宣判的时间上来说,平均历时18个月(一年半...
刑事案件的内容复杂,程序繁琐,需要经过立案侦查(公安局)、审查起诉(检察院)和审理判决(法院)三个阶段,建议你还是尽早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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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追回的。只有经过法院审判后,才能最终返还投资人的损失。而从警方介入到审判后,将会经历一个漫长的诉讼过程。借款人逾期不换或者耍赖、平台运行开销挥着挥霍等原因,P2P平台账面上的钱已经不见了很大一部分。剩下的钱只能按照投资者投资比例来返还了。法院认定投资人的损失是按本金计算,而不是承诺收益,而且P2P平台已经给收益将折抵本金,即:认定损失=投入本金-已得利息。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
统计了7家已经至少完成一审判决的P2P案子,从投资人的本金剩余情况来说,平均还剩下43%,从调查到宣判的时间上来说,平均历时18个月(一年半)。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追回和处置涉案财产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一般应在诉讼结束后返还给集资参与人。涉案财产不足全部返还的,按集资参与人的集资比例返还。《意见》第八条:关于跨地区案件的处理,规定跨地区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可以由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分别处理。对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按照统一制定的方案处置涉案财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产,构成渎职等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比如你投资100万,这个案子是1亿,最后清理的时候是1500万,退货比例是15%,都一样。根据《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参与者应当承担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造成的损失,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和任何其他单位。债权债务退还后,有剩余非法财产的,予以没收,当地上缴中央金库。地方政府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协调,不能通过财政拨款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这意味着一旦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退还集资的,参与者应当承担损失,不得要求有关部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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