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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一个朋友,和女朋友合买了一套房子,房屋产权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首付款是男方交的,按揭合同也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现在,女方要分手,请问她能...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婚前、婚后的财产的交互,从你讲述来看,你第一次买房的价款中的婚后还款部分为共同共有,其他财产属于你的个人财产,而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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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至今未结婚婚,该房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你女朋友没有份额。 1)此房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尚未结婚。该房屋是婚前购买,产权证上仅登记为你女朋友和你的姓名,但你女朋友并未实际未出资,实际是出资方为结婚而借对方名义购买的房屋,实质上的产权应当是出资一方。 2)房产登记你们的名字,视为你对女朋友的赠与。你们婚前购买该房屋是以结婚为目的,房屋登记加上你女朋友的名字视为将该房产赠予,但因未结婚,可以撤销该赠与。 4)四万借款你已经还清,你与你女朋友之间的债权债务消灭。 2、如果首付后结婚或者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归还贷款的情况。 1)该房屋在结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依法你的妻子应当享有结婚后还贷份额内包括升值部分的一般份额。 2)房屋登记添加上你女朋友的名字视为赠与,这样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在分割会考虑你支付首付的情况。 2、
我想如果您问的是程序是否允许这么做,答案是肯定可以的,男方买的房子,他自然有权决定将共有人一栏填写任何他人的名字,及时那人与自己并无亲属关系! 但是如果您想问的一人付款买房但是写上两个人的名字,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是否将来涉及认定个人财产或者共同财产的问题?如果结婚成功,如何处理?如果没有结成婚,房子又该如何处理,对那方更有利,对谁的利益可能有损害,这个需要详细解答,如需咨询请致电,愿意为您服务。
据您所说,房子是您男朋友婚前买的,不过还在还贷款。首先,如果不做任何处理的话,房子的所有权属于您男朋友,之后你们结婚了,还贷的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果说)由您男友支付婚后偿付贷款的一半付给您。其次,在存在银行贷款的时候,要加名字很难,无论在婚前还是婚后。建议您和您男友签订一个协议,规定房产的一半归您所有,然后去做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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