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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
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纳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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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考虑到一定的前瞻性,从10月1日起,综合收入的基本减免费用从3500元/月增加到5000元/月(每年6万元)。新税法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个人所得税的部分税率水平。改革后,工资收入为综合收入,适用税率仍保持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但调整优化了每个税率的级距,扩大了3%、10%、20%的三级低税率级距,缩小了25%的税率级距。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最新起征点和税率将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根据新税法的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到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首先以每月收入扣除费用5000元和专项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计算缴纳税款,不再扣除附加扣除费用。
我国工资薪金所得应缴个税的免征额目前为5000元。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税起征点目前是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扣除标准:综合考虑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兼顾一定前瞻性,10月1日起,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从原来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每年6万元)。新个税法进一步调整优化了个人所得税的部分税率级距。改革后,工薪所得为综合所得,适用税率仍保持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不变,但对每档税率的级距进行了调整优化,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
个人所得税增加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按5000元/月统一扣除费用,将对个人利益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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