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东知情权纠纷起诉状范本 原告: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被告:_____...
第34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东知情权受侵害起诉的前提是:股东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应当书面提出请求,说明目的。首先,股东知情权诉讼的原告是股东,被告是公司;执行事务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公司经营的经理,其他股东;其次,股东知情权的诉讼时效: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一般情况下是三年。 第三,对相关资料进行诉讼保全; 第四,股东知情权诉讼原则上由股东行使,委托会计师、审计师等代其行使;为了股东知情权诉讼裁判能够得到最终执行,有必要诉前或诉中对相关的会计账簿等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诉讼保全,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提出申请后应当进行保全。 股东如果要查阅公司比较重要的材料,公司应当安排专门的地点供股东查阅,同时公司也可以派专人在场,以保证公司重要材料的安全性。
股东行使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涉及股东知情权纠纷的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股东知情权属于股东为自身或股东的共同利益,有权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中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履行相关信息报告和披露的义务。因此,股东知情权的义务主体应该是公司。即使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导致股东知情权受到侵害,公司也应承担义务。这里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已经注销,原公司股东以其他股东、原法定代表人或高级管理人员为被告主张股东知情权,法院不予受理。股东知情权是股东对公司的权利,股东知情权的义务主体是公司而不是其他主体。公司有独立的人格,即使公司的行为反映了控股股东或管理层的意志,在法律上仍然是公司的行为。换句话说,即使控股股东想侵犯普通股东的股东知情权,控股股东也必须将自己的行为转化为公司的行为,才能实施侵权。
1、股东知情权诉讼判决,指股东提起知情权诉讼后,法院支持股东的知情权诉请,判决公司履行一定行为的执行。依照《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起诉请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及与之相关的原始凭证等会计资料,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股东查阅目的不正当的,人民法院应裁定由公司提供给股东查阅。所以由此可知,股东查阅的不仅仅局限于会计账簿,据已做账的原始会计凭证也纳入了查阅范围之内。 2、《司法解释四》第十六条即规定的是在材料不健全的情况下如何处理的问题。公司未依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建立相关档案材料,或者公司建立的相关档案材料虚假或者丢失,人民法院可以依股东的诉求依法要求公司在一定期限内重新建立并提供相关材料给股东查阅。但如果公司不具备依法或者公司章程之规定建立相关档案材料的条件,则公司的相关人员需要另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人已浏览
7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