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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
由于我们国家地大物博,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房屋市场价格差异较大,国家层面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只有一些原则性规定,如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有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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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目前实施的征地补偿标准已超过规定年限的省份如未及时调整,将不予通过用地审查。各类具体的价格补偿标准由区县物价局依据当地经济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等情况进行定价。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二、
由于我国地区广阔,经济发展水平与各地房价差异较大,房屋拆迁补偿没有全国统一标准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决定房屋征收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房屋征收而搬迁、临时配置的补偿(3)因房屋征收而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给被征收人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价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评价方法进行评价。通常来讲,拆迁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这是基本原则。好了,关于这个问题就为大家解答到这里。了解更多信息,请搜索咨询张瑞建律师。
房屋因公共需要被拆迁的,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安置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补偿费。房屋价值补偿会根据房屋评估后的市场价值确定。具体的补偿应由人民政府以被征收人协商签订补偿协议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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