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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当看具体案件情况,取决于录音的内容、录音的质量及录音作用,没有讲案情很难判断。录音只是一个证据。...
可以起诉,录音、摄像等能作为诉讼证据,但仍有一些限制。一、录音、摄像等要尽量保留原始载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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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描述的案情我已大致了解,一般来说呢,借条只是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之一并不是唯一的证据,一般仍旧存在很多其他的信息可以组成一个证据链,证明有债权债务关系的。所以没有借条,我们需要通过其他信息证明,而且找不到人不是重点有对方身份信息就行。 所以我需要向你核实几个问题:是否有对方身份信息?除了转账记录还有么有其他的信息和这次借款有关? 你这边方便的话,可以通过我的个人网页下面的号码,在白天工作时间免费来电说明详细情况,咱们一起具体分析分析帮你想想策略办法。
录音视频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是,根据司法的说明,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作为证据。 从证据学上讲,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计算机保存的资料来证明事件的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例如手机录音、录音笔录等。此类证据的特点是: (1)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事件中,取得类似的证据往往不能让科学调查对象知道,或者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经常说30分钟以上,不能表现科学调查的内容。 (2)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像还是录音,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形象性、直观性能反映客观事实,因此这种证据证明力强。 (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能否胜诉取决于具体情况,如录音与案件的相关性、其他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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