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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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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时候,夫妻双方如果感情已经破裂了,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分割夫妻双方的财产,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进行公证是否有用?我认为,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在进行离婚的时候对财产进行公证是有用的,一般这个时候公证的目的是防止对方后悔,从而保证自己的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护。当然,公证并不是法定的离婚前置程序,公证的前提是双方自愿合法且能就有关财产如何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办理离婚财产公证主要有四个步骤: 1、申请:双方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 2、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双方的公证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 3、审查:是公证机构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制作公证文书之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的活动。 4、出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制作、发送公证书的活动。
当然受法律保护。见《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兼职的工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工资一般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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