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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籍登记为原则,以经常居住地为补充;2、被害人如果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
首先,缴纳的社保之类是按照上海的标准缴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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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镇居住生活一年以上也按城镇标准赔偿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复函》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他字第25号2006年4月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罗金会等五人与云南昭通交通运输集团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所涉法律理解及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本案中,受害人唐顺亮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展开全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经常居住地: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根据上述,根据你的回答你居住在城镇为一年以上,所以可以按照其居住地的生活标准计算。
不能,适用什么标准跟家庭情况没关系,不过有一条规定是同一事故中可以使用统一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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