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业主财物被盗,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赔偿的义务由物业合同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应当为业主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缴纳物业费。若是...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业主的财物被盗,物业管理公司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若是物业服务公司已经尽到保障义务,并且没有特殊约定的,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若是物业公司有管理上的纰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对于小区业主发生盗窃的情况,根据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服务协议,物业公司本身就具有安保义务; 2、即时物业公司已经尽到了安保义务,但在盗窃事件频繁发生后,其有加强安保巡逻的义务; 3、物业公司未尽到上述义务的,应当在过错范围内对业主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参考: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业主的财物被盗,物业管理公司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若是物业服务公司已经尽到保障义务,并且没有特殊约定的,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若是物业公司有管理上的纰漏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七条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6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