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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 二、...
一、住房公积金——>是!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每月拿到的住房公积金,积累几年也是一笔不小的钱。在离婚案件中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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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原告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提起。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満一年的地方。这就是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详细。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夫妻财产如何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为了解决的问题,必须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手续、流程等。 1、离婚财产公证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首先,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离婚财产分割涉及以下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和奖金;(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收入;(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收入;(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有夫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费、破产安置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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