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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要注销的,就需要在注销前清偿公司的债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无效,公司注销之后民事主体资格已消灭,因此公司注销后使用公章是无效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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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效。 2、若公司是经过合法清算,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注销登记的,公司的民事主体资格业已消灭,因此公司注销后使用公章是无效的。 3、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有债权债务纠纷的情况下,是不可以注销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必须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进行清算处理,必须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处理后才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来进行注销处理。
企业在银行贷款没有还清情况下,是不可以注销的,可以申请破产,但是具体资产该如何清算还需要看是否规定个人连带责任,如果规定了那么就要对个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八条【法人终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九条【法人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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