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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南京积分落户政策是(一)持有南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在南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 (三)正在南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四)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五)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1、就业 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3分。 2、住所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0.5分。 3、学历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 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 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 学历(学位)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为准,不累计。 取得学历(学位)期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及连续居住年限的积分与学历(学位)积分不累计。 4、职住 你从城六区去其他区居住,每满1年加2分,最高+6分。 就业和居住都去其他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5、创新 科技、文化领域,或国家级奖项最高+12分,或本市奖项最高+6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国新企业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有持股、工资符合一定条件,工作每满1年+2分,最高加6分。 创业企业投资就业,每满1年+2分,最高加6分。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公司、专业科技服务机构投资或就业,投资或就业每满1年+1分,最高加3分。 上述创新创业指标各项加分不累计,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计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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