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租赁期间可以出售房屋。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
这应该按照本单位自己制定的规章制度来实施。由于本单位的公共住房所有人为本单位,本单位有权进行合法处置。恢复条件由本单位自行决定。建设部《城市...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效。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租赁期间,出租人卖掉租赁房屋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居住租赁的房屋。
公租房是不可以由承租人对外租赁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公租房是不可以由承租人对外租赁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46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