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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九十八日)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这是山东的。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请...
产假可以延长。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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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产妇的症状,劳动法给出来不同的规定。劳动法规定: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晚育者增加30天。 6、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哺乳假指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哺乳期保护标准: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对于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每班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2次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如果婴儿满周岁后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正值夏季,也可延长1到2个月
产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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