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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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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公证遗嘱,应当在2000年7月1日实施的《遗嘱公证细则》中作出详细规定:第一,申请。遗嘱人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申请遗嘱公证。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要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时,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以及遗嘱涉及的房地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证明的财产产权证明。此外,遗嘱人还应当提交公证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第二,审查。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公证处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是否真实;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规定,应当出具公证书的形式。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公证遗嘱的程序: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 主要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 5、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办理遗嘱公证的流程如下: 一、提出公证申请。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二、公证处受理。 三、审查。公证处应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四、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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