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第四十七条用...
用人单位工资计算发生属于企业自主权。 根据《劳动法》苏州园区工资计算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2、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对加班工资基数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的标准确定。但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制度 ,以员工聘用的岗位为主,根据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环境优劣确定岗位级别,以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劳动力价格确定工资总额,以员工的劳动成果为基础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紧密结合的工资制度。绩效工资由基本工资、年龄工资、岗位工资和奖励工资四部分组成。
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23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